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省国有股权公司)作为划转企业的股东, 享有所持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处置权和知情权, 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不向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改变公司现行管理体制。除委托原出资部门行使的权利外,省国有股权公司作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收益权
依法享有所持股权分红收益的权利。公司年度收益按照持股比例上交至省国有股权公司划转股权收益专户“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收益专户(1) ”,开户行: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0010260000001300。
二、知情权
定期向省国有股权公司报送公司的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事项、年度财务报表、股东会议记录等) ,保障省国有股权公司对划转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公司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1 号宏泰大厦 23 层,联系人:钱雪岩,联系电话: 15527863451。
三、处置权
根据社保基金需要,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 可处置持有的国有股权。
四、其他权利
(一)对公司章程修订, 法定代表人、董事变更,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等进行形式审查。请提前 10 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寄送省国有股权公司进行审查。
(二)省国有股权公司作为划转企业股东之一,参与划转企业股东会。划转企业应当于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省国有股权公司。
(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